浙江规定两次行贿禁入校舍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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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1:09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岳德亮)今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再打算承包浙江各类各级学校的工程就难了。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承包租赁及其他重大商业活动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必要程序,以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 规定要求,有一次行贿犯罪记录的,原则上1至3年内不得进入浙江省教育系统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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