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饮用水污染正副市长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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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1:30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湖南7名公职人员因在岳阳县新墙河水污染事件中的相关责任,日前被岳阳市委、市府通报查处。 9月8日,岳阳县饮用水源新墙河水质监测发现,砷含量超标10多倍。调查认定:两家化工企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是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临湘市环保局越权审批、违规发放排污许可证、监管不到位;临湘市政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是造
为此,岳阳市委、市府给予临湘市原市长(现任临湘市委书记)胡知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临湘市副市长陆述华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临湘市政府代市长毛知兵作出书面检讨;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局长陈琳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柳玉书撤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处分;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海波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临湘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曾江波行政记过处分。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