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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饮用水污染正副市长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1:30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湖南7名公职人员因在岳阳县新墙河水污染事件中的相关责任,日前被岳阳市委、市府通报查处。

  9月8日,岳阳县饮用水源新墙河水质监测发现,砷含量超标10多倍。调查认定:两家化工企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是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临湘市环保局越权审批、违规发放排污许可证、监管不到位;临湘市政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是造
成这次事件的间接原因。此外,临湘市政府对将已违规取得有关证照的化工企业纳入重点保护企业负有领导责任。

  为此,岳阳市委、市府给予临湘市原市长(现任临湘市委书记)胡知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临湘市副市长陆述华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临湘市政府代市长毛知兵作出书面检讨;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局长陈琳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柳玉书撤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处分;给予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海波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临湘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曾江波行政记过处分。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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