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大走私团伙私烟逃税近5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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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1:53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与越南人合伙在中越边境疯狂走私香烟数万件,偷逃税额近5亿元,近日,37名走私人员被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据悉,该案涉案人数之多、走私时间之长、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仅判决书就长达170多页。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农民唐上光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谋,在中越边境大肆走私。走私香烟先后被送往广东湛江及广西玉林两个中转站。再通过“地下”途径,销售到南宁、柳州、玉林和广州、湛江等地。唐上光先后走私越南产的“555”“万宝路”牌香烟合计58870余件,偷逃应缴税额共计4.9亿多元。 唐上光等人的疯狂走私行为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2005年初,经过周密侦查,30多名走私分子被广西海关缉私人员逐一拿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