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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车祸初步认定是操作不当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2:39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交通部门负责人3日表示,肇事游览车煞车无漏油,胎纹正常,现场没有煞车痕迹,山壁也没有擦痕,行车记录卡显示肇事时,车速突然高达100公里。车祸原因初步认定可能是人为操作不当,煞车短暂失灵,导致游览车直接掉入葡萄园。

  这位负责人指出,车祸现场的胎痕经鉴定属高速摩擦痕迹,并非煞车痕迹;肇事司
机称车祸时车辆先撞山壁,再反弹跌落至葡萄园,但现场勘验并没有任何擦撞山壁的痕迹,因此断定游览车是直接掉落葡萄园。

  已由刑警队查扣的行车记录卡显示,肇事游览车2日上午11时15分停车后,直到下午5时20分才上路,最高时速55公里;晚上7时20分游览车短暂停车10分钟,比对乘客说法,应该是在加油站洒水降低煞车鼓温度;但晚上7时35分至7时40分,肇事车辆的车速突然高达100公里。由于车祸路段坡度高低差仅2.5公尺,路况良好,警方认为可能是煞车失灵或其他原因导致超速。

  另据报道,发生车祸的罹难者将获得保险理赔新台币35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4元新台币),伤者理赔新台币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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