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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法官判案出差错将不准提干评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7:1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市一中院对外宣称,为确保审判质量,从即日起,该院将全面实施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是被评查部门发现有错案的,将对审案法官评优、评先,以及提干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市一中院相关负责人称,从今年1月至8月,该院仍有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只是在数量上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该负责人称,这也反映出法院在对案件的事实认
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仍存有问题。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市一中院决定,该院研究室案件质量检查科负责案件质量的专门评查,还将全面实施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是评查部门在评查中发现所判案件出现差错,审理该案的法院将在评优、评先,甚至提干中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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