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 李登辉证述与扁说词大不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9:0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浮报弊案是否曾经侦讯李登辉?“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昨天虽然不愿证实,但据了解,李是在九月十五日“围城”之后接受侦讯,而且证述与陈水扁先前的说词有相当大的不同。 据报道,就讯当天李以台语夹杂日语应讯,不但详细解说“国务机要费”的使用情形,更就他知道的秘密“外交”情形,向“检察官”说明。尤其在李谈到“外交”部分时,
据悉,李作证后,办案人员认为有必要再度讯问陈水扁夫妇,并且不排除在中秋节前再次进行侦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