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州部分地产商违规捂盘等涨价 防炒新规变空文(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18:51 国际在线

  发展商容易规避政策

  对于为何取得预售证后不肯在10日内开盘,有发展商负责人就提出,其实听到建设部有这个规定后,加上黄金周的关系,发售日期已经比以前提早了很多。据了解,在去年发展商捂盘成风的时期,广州有个别楼盘甚至取得预售证后整整超过半年都不开盘。据个别要在10月开售的楼盘负责人指,目前市场状况也不是很乐观,推到10月才销售也不是刻意要延
迟,只是想累积更多的诚意客户,看诚意金的状况再定价和制定营销策略。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该政策即使在广州“落地”,其实发展商也是很容易就能规避。因为政策里只是很含糊地要求“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发展商只拿部分单位的预售证,或者对前来的买家提出“天价”,吓退那些一看到预售证就想买房的市民。只要发展商略微变通一下做法,这一防止捂盘的政策就变得毫无实质作用。

  但广州中原地产项目副总经理黄韬表示,其实在这个黄金周,因为后市仍不是很明朗,广州发展商捂盘销售的做法已经大大减少,推迟销售日期无非是为了看清市场,如果买家反应好,发展商宁愿提价销售也不愿捂盘。

  专家声音:广州应尽快制定细则和处罚标准

  其实,建设部在9月份公布22类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联合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据记者目前了解,在这22类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当中,目前发展商并未在规定日期内销售商品房,成为广州最为明显的违规现象之一。因此就有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落实执行细则,禁止发展商的违规销售行为,降低消费者的买房风险。

  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虽然规定发展商在何时应销售房屋的行政干预有违市场规则,但仍然可以理解为在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对发展商起着有效的反垄断、反囤积的效果。因此地方政府也该尽快落实执行细则和处罚标准,加上现在国家部门正在加紧查处行动,广州有关部门更应谨慎对待。(金羊网-新快报 姚泳湫)

[上一页] [1] [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