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拆房政府被判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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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3: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浙江省温岭市政府为建设公共绿地强行拆除了一集体企业房屋。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温岭市政府的这一行为违法。 2002年4月,温岭市政府将太平运输公司的房屋列入拆迁红线范围,以建设公共绿地。双方就补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今年5月11日,温岭市政府委托温岭市城市建设指挥部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太平运输公司的房屋。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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