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委书记党内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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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 |||||||||
岳阳饮用水源遭污染事件7名责任人受处分 据新华社电湖南岳阳临湘市7名公职人员因在新墙河水污染事件中的相关责任,日前被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通报查处。 9月8日,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对岳阳县饮用水源新墙河水质进行例行监测时,发
9月29日,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此前,肇事企业的法人代表姚朝晖、刘承平已被当地警方刑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受处分的7名相关责任人 临湘市政府原市长(现任临湘市市委书记)胡知荣党内警告处分 临湘市副市长陆述华行政记大过处分 临湘市政府代市长毛知兵作出书面检讨 临湘市环保局局长陈琳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柳玉书撤销副局长、党组成员的处分 临湘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海波行政记大过处分 临湘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曾江波行政记过处分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