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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9:59 扬子晚报

  本报镇江3日电 记者从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10月1日开始,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所调整。

  据介绍,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执行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50元调整至620元。句容市执行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80元调整至520元。据了解,月最低工资的构成,不包括加班加点的
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以上收入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裘丽 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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