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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非法”清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13:10 新民周刊

  银行“非法”清欠?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开始激增。

  撰稿/张 静(记者)

  “我们都有自己的清欠人员,要不回来的硬骨头宁可作为坏账放着,也不会去找讨债公司。”一位国有银行的信贷部主任告诉记者:“它们不合法。”

  然而北京一家讨债公司的老板却声称他们一年就为银行追回了近3000万元欠款。

  在美国和我国台湾,银行通过讨债公司清欠已经是行业惯例、蔚为大观,大陆金融业是否也在踏上“清欠外包”之路?

  投标归来

  刚刚参加完广州农行不良资产包竞标的老王,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没中”。“我们与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他们提出要前期调查费,银行不愿出这笔钱,最后没谈拢。”

  老王是“讨债大王”李秋忠的助理,在这个行当已足足做了15年。“我原来在粮食部门的清欠办工作了3年,1991年开始自己做。”说起成功率他底气很足,“我们的成功率银行永远达不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成功率才60%,我们的成功率有80%”

  对银行而言“咽不下、嚼不烂”的铜豌豆,讨债公司为什么能把它们变成香饽饽?“激励机制不一样。银行员工追债不成每月至少还有生活保障,而我们的员工事先不会给他一分钱。银行也不会先给我们经费,风险都要公司承担。去广州追一笔债,如果失败了不仅赚不到还要赔上车马费、住宿费、调查费,我们当然得拼命把钱要回来。”

  老王抱怨银行的“吝啬”。“我们给企业做,经常可以拿回40%-50%,但银行只给我们百分之零点几、1%,最多不超过5%,实在太少。”可是老王并不愿放弃这位大客户。“几百万的单能分到5%,也很可观。”

  威远公司的业务更是主要来自大型国有金融单位。他们从2004年开始与银行合作,当年代理了两家数十笔业务,涉及金额高达2.4亿。2005年为一家银行减少了3000多万元的坏账,而去年该行花掉680多万清欠,动用40多人,却是颗粒无收。

  据说在北京,像威远这样以银行为主要客户的讨债公司大约有300家。而一位国有银行在京的工作人员和山东某城市信用社的信贷员也私下表示:“我们觉得委托讨债公司是个好办法。依靠信贷员清欠,不算利息,只要能把本金要回来,银行就要给信贷员提成,还要发奖金,算一算成本并不低。”

  记者得知,银行内部准备在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领域与追债公司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这个消息得到了一位国有银行负责催债系统的工作人员的证实。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催收信函的“模版”。“信用卡风险管理有一整套流程。从到期还款日开始,以30天为一个周期,依次为内部电话催收、银行发催收函。如果拖到第90天,银行便会派人上门催收,再逾期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收到这些信函,只要持卡人本身不是恶意的,基本上很快会把钱还上。但到了第三个阶段,恶意欠款的性质明显增加,催收便不是说说规定的话、发发信就可以解决了。恶意欠款银行自己是怎么都要不回来的,往往会在这个阶段委托外面的讨债公司,有的已经形成‘惯例’,一到时间便把债务打包处理给讨债公司。”

  执行艰难

  2000年以前,不少老信贷员都是“身经百战”的讨债高手。

  某国有银行老信贷科长许盛谈起他当年的清欠经历就眉飞色舞。但他的成功案例多是通过法院的“抓人”奏效。“那是1996年,当时法院执行案件还可以直接拘留,现在报批手续麻烦了。”

  对银行而言,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清欠,一直是最常采用的方式。然而《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总报告列举了目前金融执法所面临的种种尴尬。首先是违约时债权的执行时间过长,程序过于复杂;其次是抵债资产回收效果差,判决变成了一纸“白条”。还有便是执行费用太高。“金融机构通过法律诉讼伸张债权,除了立案、诉讼保全、执行等环节需要先垫付费用外,在案件审判或执行阶段,往往还需支付鉴定、评估、执行物过户等费用,收费的环节多而且费率高,导致诉讼费用基本要占到诉讼标的金额的10%至20%,而且,常由于债务人无意或无能力偿还,最后变为金融机构自己负担。”

  老王也告诉记者:“有时候法院想加大执行力度,地方上的领导会出面打招呼。”

  一位

人民银行负责人曾经指出:“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局部利益的考虑,公开或私下干预法院独立审判,纵容企业逃废债,甚至有组织地推动企业实施违规违法破产逃废债。”

  一起得到国务院高度关注的“中江案”的主角便公然声称:“这个对我们来说是最便捷、最好的办法。通过破产,我们的企业基本上都搞活了,而且产值、收入、利润、税收都大幅度增加。”

  捷径便是让一家“四川省贸易企业最佳效益30强”企业在短期内实现“非正常死亡”,通过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3419万元。该案被定论为“一起由地方政府牵头策划、地方

财政部门提出主张、当地法院积极配合的令人匪夷所思的赖账行为”。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开始激增。

  “1999年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一剥了之。但我们银行剥了10个亿出去,还剩下30多个亿的欠账收不回来,其中不良贷款含量高达81.5%。国家给我们的清欠压力非常大,只好内部成立了资产经营部,专门负责要贷款。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去找讨债公司。”许盛说他当信贷科长的时候,也对外委托过两笔法院也收不回来的贷款。“虽然是‘地下活动’,但双方也都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

  黑道与黑幕

  “讨债公司多是走黑道。”许盛透露。

  北京市8月份发生了一起北京银行官园支行委托讨债公司“抢车”案,朝阳法院双桥法庭进行了审理。据车主李某回忆:“4月13日,我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

奥迪轿车时,突被一辆帕萨特轿车(无牌照)从后猛烈冲撞。随后从该车下来三名高大的光头男子冲上来,其中两人揪住我欲往后车上拉,另一人把我所驾奥迪车钥匙取走。车内10万元现金和价值7258元的公司经营用品被该三人弃于路边以致全部灭失。”

  “有些银行的清欠人员虽然是本行职工,却是从外面招聘来的,各种待遇和正式职工不一样,他们用的方法也跟我们从前的信贷员不一样。”一位国有银行人士表示。

  老王接受采访时始终把自家公司跟那些“今天抢劫、明天盗窃、后天讨债的害群之马”划清界限。据说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耐心”。“我们一直尽量避免暴力冲突。你上班我跟着你上班,你下班我跟着你进门。你说我买点酒、烧鸡,就当作串门、找你谈工作,你还能报警吗?总之就是你休息我们不休息。”

  但是许盛认为:“银行对于清欠有时候并不是很起劲。一般的看法是银行大部分不良贷款都是政策性贷款,国家最终会买单,它不着急。其实不完全如此。很多银行和熟人串通起来的贷款,最终都把它冠以政策性贷款的名义。因为牵扯到很多内幕,银行不敢把这个账全部放给人家去要。”

  银行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和清欠往往没有必然关系。

  “去年某行把不良资产包卖给了外资机构,后来又把它买了回来,这一买一卖,不良资产危机就抹平了。还有的企业欠了银行100万,跟银行商量好了只出10万块钱摆平。但这个企业不好直接出面,于是委托另外一家公司把这个资产买回来。银行和企业都皆大欢喜,最终吃亏的是国家。”

  老王也告诉记者:“我们从银行直接拿的单少,大部分是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拿单。最早的一单是在2000年左右,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用400万买回来烟台农行一笔1000万的不良资产。里面有一家欠款大户是农机公司,只剩下一块闲置了十几年的地。他们在当地颇有势力,资产管理公司也运作不了,只好找到我们。

  “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农机公司的老总住在哪里,他老婆在哪儿上班,子女工作的单位我也找过,说动他身边最好的朋友牵头谈判,这个过程就不说了,有些事情不能给你讲,是我们的商业秘密。总之,最后这个老板明白不给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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