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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孤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13:54 新闻晚报
□文 /愚人

  片名:马背上的法庭

  导演:刘杰 主演:李保田 吕玉来 杨亚宁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国云南西北一带少数民族居住地区,都是崇山峻岭。正规的法院离那里很远,老百姓“打官司”有点难,所以就诞生了一个“流动法庭”。我们现在
要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奇特而令人感动的故事。

  1拱了牌位,咋办嘎?

  瞧,蜿蜒的红土山路上,缓缓地走过来这样一支队伍:五十几岁的单身法官老冯;走完这一趟就要离开工作岗位,显得心事重重的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第一次进山,顺带去结婚,显得兴致勃勃的彝族大学生阿洛。队伍的最后,跟着他们的特殊成员-———一匹老马。马不是给人骑的,而是运载工具,驮着他们所有的工作和生活用品;最为重要的是一个金属质地的国徽,这是他们、尤其是老冯心里的重中之重,甚至超过生命。因为,如果少了国徽,就失去了庄严;就无法临时构建一个神圣的法庭。这个用来挂在墙上的大国徽和他们三人胸前的小国徽,是他们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唯一象征符号。

  老冯对这一带已经非常熟了,他幽默地告诉刚刚走上这条路的阿洛,“从傈僳族的鸡喉寨开始,到普米族的鸡肚子寨、纳西族摩梭人的鸡肠子寨,最后从彝族人的鸡尾寨走出,就像一泡屎被拉了出来。”阿洛被他逗得嘴合不拢,杨阿姨却对他骂也不是打也不是。说真的,他也记不清自己从“鸡尾巴”里出来过多少次了。

  他们到了鸡喉寨。这里发生了一件“小事”:一家的小猪拱了另一家的祖宗牌位,这在当地是非常严重的事件。所以两家为此而发生了争执,互不服气。于是需要老冯他们以法律的名义解决问题。

  一个临时法庭构成了:两张简单的木桌,两块纸板上分别写着“法官”、“书记员”,老冯他们三人正襟危坐,后面的白墙正中,端端正正地挂着那个国徽。

  老冯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原告的意思是拱还对方,可是这个法律不予支持,而且对方也不答应。双方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越来越像吵架了。老冯努力把双方拉开,回到正式的“法律程序”。按阿洛的意思,这明显属于封建迷信,可不予理睬。可老冯一句“亏你还是彝族嘎”,就让他哑口无言了。经过审理,最终判“被告”将那头小猪赔偿“原告”。可老乡不愿自己牵猪,老冯就自己动手执行“判决”。他把那头小猪从主人家拉出来的时候,它拼命地叫,四蹄挣扎,似乎不愿意离开主人……

  2还不出钱,咋办嘎?

   流动法庭到了普米族的鸡肚子寨,这里又有一场纠纷等着他们来解决。

  一个老乡欠了另一个150元钱,很多日子了一直没还。不是不肯还,而是还不出。欠钱的那位苦着脸,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而借钱的那位,盛气凌人,恨不得到对方家里去抢。

  老冯把国徽一挂,临时法庭又开庭了。两家人和看热闹的人就在一个院落里,或站或蹲。

  调解半天,毫无收获。但欠钱的确实家里穷得叮当响,只有一头猪。于是老冯就判他们赔一头猪给原告,可是,原告不接受用实物抵债的方案……

  “那,咋办呐,嘎?”老冯一开口就完全是当地的腔调。他摸摸脑袋,想了半天,又从袋里摸出150元人民币,给了被告。

  “这样吧,我把你这头猪买了。”意思很明显,这样一来被告就可以把150元还给原告了。于是,这件事就搞定了,两家终于平息战火,各自收兵。

  这头猪咋办?老冯不可能带着它走山路,他也不忍心再给马增添负担。为了感谢让他们几个法律工作者暂住的杨阿姨一家,他就把猪送给她家了。杨阿姨走完这一趟就要“退休”,因为她是没有正规文凭,要让位给阿洛这样的政法研究生。

  老冯把他们的一干物品装上马背,最后严严实实地系结好那个国徽,又走上了崎岖的山路。

  走了十几里以后,突然追上来一个女孩,塞给他们几颗红枣。阿洛在一旁跟她口气冷冷地搭腔:“就为了这点东西你跑了十几里的山路嘎?”原来她就是被告家阿妈的小女儿。她也不说什么,又噔噔噔回去了。只见在起伏的群山之间,一个连脸蛋都看不清楚的小姑娘在费力地爬坡。原先对老冯的办案方式有点不以为然的阿洛,这时好像也有点心动了……

  3国徽丢了,咋办嘎?

  老冯他们到了摩梭人的村落,解决了一个“离婚诉讼”———那对因为房子问题无法离婚的中年男女,最终只能作出“不离婚”的选择。老冯正在为白忙一场而垂头丧气时,那匹马不翼而飞了。更为严重的是———那个国徽也没有了。

  老冯这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简弄陋巷里一遍又一遍地喊:“谁见到我们的马!”他们只得去请当地做法事的“阿妈”“破案”。“阿妈”紧闭双目,手里不停地转着法轮,嘴里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她睁开了眼睛。

  “除了马,你们还丢了什么?”“国徽。”

  “国徽有那么重要吗?”“重要,没有国徽就没有法庭,就不能审理案子。”

  “那,如果找到你们的东西,可以不予追究吗?”老冯想了想:“当然,不予追究。”

  阿妈又闭起眼睛,转动法轮,嘴里念念有词……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喊,“发现你们的东西了!”

  老冯、杨阿姨、阿洛同时窜了出去,跑到沼泽前。果然,那个国徽静静地躺在一片草海里,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老冯要冲过去拿,被众人奋力拉住。“你不要命啦!”杨阿姨嗔道。“它比命还珍贵嘎!”老冯一脸的严肃。

  没办法,只能再次求助于“阿妈”。于是全村动员起来了,在沼泽地里接起了一条门板路,一直铺到国徽前。村民们扛着国徽走回,有点不解。

  4法情两难,咋办嘎?

   他们走到了阿洛新娘子的家乡———鸡尾寨。

  新娘子很漂亮,与当地的大多数人相比,显得很现代。从阿洛与她之间的眼神交流,可以看出这对年轻人很相爱,他们似乎有点等不及了。其实,他们已经是夫妻了,因为已经领过结婚证,可是按照这里的习俗,必须办过酒席才算正式结婚。要命的是这里发生了意外,而且竟然牵涉到新娘子的爸爸———村主任!所以,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和严肃,老冯坚持要阿洛先开庭办案再结婚办酒。

  原来,邻居的两只羊跑到村主任家的自留地里来吃草,他家就把那两只羊杀来吃了。丢了羊的那家不服,就把村主任告了,可当地又确实有土规矩———跑到人家田里的牲口就算是人家的了。

  这个官司大概是到目前为止最热闹、排场最大的一次。原告和被告当然互不相让,原告指责被告,作为村主任不应该擅自杀他家的羊;而被告却用约定俗成的土规矩回击。最后,大家提议:由村主任的女婿———法律工作者阿洛表态,杀羊合不合法?

  处于无法同时照顾法与情两难境地中的阿洛,沉默片刻终于开口:“不合法!”法庭宣判:村主任必须赔偿原告两头羊。这下村主任火了,大骂阿洛胳膊向外拐。他愤怒地宣布:女儿不嫁给他了!有结婚证也不算,没办酒席就等于没结婚!

  老冯义正词严地对他说:你还是村主任嘎?这么缺乏法律意识?杀人家的羊就得赔,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你不懂嘎?私下里,他则劝阿洛好好与丈人沟通。可是阿洛却和新娘子“私奔”了,甚至不愿意再回到这条在他看来没有前途和希望的路上……

  杨阿姨退休了。失去相濡以沫的搭档,忽然衰老的老冯一个人走上了那条孤独的路,不幸的是他真的打起了瞌睡,他坠落山崖,与过去同事曾经失足的竟是同一个地方……

  那匹失而复得的老马站在崖边,在落日的辉映下,背上驮着的国徽显得特别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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