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法清洁大楼“脸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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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2:4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管理,南京市已将《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形成送审稿。 这一规定草案要求,大楼产权人负责外立面的清洗,产权人可约定由使用人或其他责任人负责清洗。共同所有或使用建筑物的,由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共同负责清洗。小区内的建筑物清洗由物业管理负责,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建筑物由区市容局负责。此外,规定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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