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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咋算?搞懂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体验者昨带着上班族普遍关心的问题走进省劳动保障厅

  国庆黄金周期间,加班工资咋算?昨日,带着上班族普遍关心的问题,成都某百货公司职员丁冉和一位同事来到位于陕西街的省劳动保障厅,现场体验了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为市民答疑解惑的工作过程。

  大假有预案维权无烦恼

  昨日中午12时许,丁冉和同事来到省劳动保障厅值班室,省劳动监察总队工作人员余江正接听群众的热线咨询电话。“假日期间一个人值班能否应付过来?”丁冉和同事问。“这方面,群众不用担心。”余江拿出一份《劳动监察“十一黄金周”应急预案》表示,省劳动监察总队专门制订了一套大假应急预案,要求值班人员按时到岗,接听记录市民的咨询、投诉,其他未离开成都的休假人员则必须保持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遇到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劳动纠纷,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

  拿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

  “我是成都一家物流公司的财务人员,平时工资2000元,国庆期间单位安排加班,请问我应该领多少加班工资?”两位体验者刚落座,就有一位市民打进热线。值班人员表示,安排员工加班肯定应该支付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凡在“十一”前三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四天可安排劳动者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那么劳动者国庆前三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不应低于83.17元。

  “比如我月工资3000元,国庆7天都加班,应该领多少加班费?”针对丁冉的问题,值班人员表示,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如月薪为3000元,国庆大假加班7天的加班工资就应该计算为:加班工资=3000元÷20.92×300%×加班天数3+3000元÷20.92×200%×加班天数4=2437元。

  体验结束后,丁冉和同事表示,劳动者都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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