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民销售农产品将免收工商管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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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13:49 新疆新闻在线 | |||||||||
天山网讯(记者沈媛报道)最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新疆发展培育农村经纪人工作。政策规定凡是农民在集市上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费;对申请从事农产品经纪活动的农民只收工本费,免收一切费用。同时,新疆工商部门还将为边远农村的经纪人申办执照提供上门服务,免收费用,对农村经纪人开通"绿色通道",除了国家禁止的行业、项目和经营方式外,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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