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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加大力度关注贫困者未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2: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迎接六中全会

  驻北京的一些分析人士说,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将会进一步关注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的未来,并很可能会制定一些新的方针和精神。中
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近25年来,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门研究社会事务问题。

  改革措施 将惠及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

  分析人士说,六中全会将着重研究从体制上、机制上来保障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就业,并可能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险等几个重点领域进行一系列的重要改革,以利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分享更多改革和发展成果。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说,六中全会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他说,今后,政府将在鼓励和保护勤劳、合法致富的前提下,加强对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的保护。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已从一个收入分配较为平均的国家,迅速成为贫富差距之大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之一。

  2005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达3.22∶1,如果将城乡居民收入的计算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内,实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远在3倍以上。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10%的最低收入家庭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不到2%,而10%最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则占40%以上。

  另外,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也很大,中国东部最富省份与西部最穷省份的人均GDP差距达10多倍。贫富差距过大是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主要不和谐因素之一。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说,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得更多地关注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者、贫困群体。

  加快建立一个覆盖面广的社保体系

  一些分析人士说,中国将加快建立一个虽然水平低但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将包括:在农村先建立一些初级形式的保障,比如,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城市推进社区建设,对城市贫困家庭的教育、基本医疗以及水、电、气、公共交通价格调整给予适当补贴等。

  中国的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按照人均年收入85美元的标准,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已从1985年的1.25亿人,下降到2005年的2365万人。然而,余下的这些贫困者多为温饱边缘者、残疾人、长期患病者、居住在恶劣地区的人,继续沿用以往开发式扶贫不仅成本高,而且难以根本解决问题。丁元竹说:“这些人今后将主要依靠救助式扶贫,因此,推动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议题。”

  亚洲开发银行曾向中国政府提出迅速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认为城乡两个“低保”系统可以基本解决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问题。“在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时,要把减少机会不公平放在更重要的地位,”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说,“而在机会均等的问题上,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投资教育。”

  发达城市也有望推行免费义务教育

  分析人士说,六中全会后,政府很可能会作出决定,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也推行免费的义务教育。此前,政府已决定在农村逐步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

  目前,中国教育投入约占GDP的3%,低于世界5%的平均水平,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配置不合理。分析人士说,执政党打算尽力改变这个局面和状况。严书翰说:“中国将加快向平民教育方向迈进。”

  分析人士预测,六中全会后,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减少对经济的直接投入,加大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丁元竹说,长期以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非常薄弱,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主要精力和大部分财力未用到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严书翰说,六中全会后,中央将重视从操作层面解决公平公正问题,而不是停留在理论上。然而,他同时提醒说,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对公平的期望值不能超越社会阶段。

  据新华网

  人民调解制度助力当代中国构建和谐

  国庆节还未过完,甄秀红6日一早就出了家门,继续她从事了二十多年的工作——走街串巷为北京牛街地区的居民们调解纠纷。

  在北京市宣武区,共有955人从事与甄秀红相同的工作,分属该区8个司法所下辖的124个调解委员会。所从事工作的独特性,使甄秀红们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民调解员”头衔。

  “由于习惯原因,许多中国人不愿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遇到的麻烦。他们认为那样只会加深和激化与别人的矛盾。”甄秀红说。她认为,凡是法律诉讼就会有成本,而调解则一般是免费的,并且周期与法律诉讼相比也短得多。

  她说,人民调解工作往往在当事人找到调解员的那一刻就开始了,不必经过立案、笔录等程序,“有时一次调解在一二个小时内就能结束,具有法律程序所不能相比的速度优势。”

  始于1954年的人民调解制度在1982年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人民调解协议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合同。数代人的努力,使得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国际上也享有“东方一枝花”和“东方经验”的美誉。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调解工作正是对东方“和”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如果没有人民调解这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激化后转为刑事案件或群体事件,难以想像司法机关和各级政府将面临怎样的压力。

  作为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久前被写入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如今,调解纠纷的手段,也从过去的依靠亲友劝说,转变为现在的析理说法、依法服人。这些变化的产生,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调解经验和高超的调解技巧。”甄秀红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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