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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拿走了余下的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4:25 华商网-华商报

  患者反映:乔女士反映,9月初自己在陕西省中医医院住院,18日开始使用一种名叫“维尔雅”的药,当日的费用清单上显示的数量单位为1,金额为40.8元,经核实这是整瓶“维尔雅”的价格。从当日开始,医生就每天给乔女士发1粒“维尔雅”,到21日乔女士出院为止共服用了4粒,而整瓶的“维尔雅”则有14粒药,但是医院并没有在乔女士出院时将剩余的10粒药发还。医院收取了整瓶药的费用,却只给她使用了其中的4粒。

  另外,她在住院期间,医院给煎制的中药有时多有时少,让人觉得不科学。乔女士希望医院能给一个说法。

  医院回应:记者采访了陕西省中医医院纪检室的刘主任。刘主任表示,中药剂量多少不一的问题是和中医的特殊性有关系的,由于中、西医在诊疗上有很多不同,所以中药在服用剂量上也不像西医那样有严格的标准,但一般都在150-250毫升之间,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和个体差异来指导服用,所以这只是一个浮动幅度大小的问题,并不存在科学不科学的问题。

  关于医院收了整瓶药的钱而只给病人一部分药的事,刘主任表示医院根据一些管理规定将某些药统一管理,每天只发给病人需要的量,这是对病人的一种保护。但医院都会在病人出院时将剩余的药发还给患者。如果乔女士在出院时没有收到剩余的药,就很有可能是工作人员的疏漏所致。如果乔女士当场提出,医院肯定会马上查证落实,虽然现在查证有些困难,但只要乔女士持有效单据到医院查证,医院肯定会协助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医院会如数退还剩余药品的。

  记者说话:乔女士的问题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很多患者都有过相似的经历。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忍气吞声,正是这样的心态才让医院类似这样的小“疏漏”一再发生,而也正是这样的小“疏漏”让患者更加不信任医院。虽然后来医院答复查实后如数退还剩余药品,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计量公正的规定,这岂止是一个退还剩余药品的问题?医院应该明白一次这样的“疏漏”就会丧失一份患者的信任,而改变目前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也许更应该从减少一次次这样的“疏漏”开始。本报记者何超霍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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