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安门将“冤”赔2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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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7: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原国安门将姚健的一辆三菱跑车为他惹来无数麻烦------虽然早在2000年就卖给别人,但由于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这辆车出车祸造成一死一伤。事后,姚健被法院强制垫付死者家属17万元赔偿款。后因伤者提起诉讼,北京市一中院于国庆节前判决姚健再次垫付6.2万余元。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许多网友质疑:如果你是卖刀的,把刀卖给别
而法律专业人士表示,从法律角度说,由于没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车属于姚健所有,不是肇事人的,只是发生了债权的变动,没有发生物权的变动。《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汽车买卖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视为物权变更没有发生。不像买手机,拿到手就是你的了。汽车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如果肇事者没钱赔,对不起,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作为所有权人,车出了事,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车主是有过错的。 (青年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