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捕怪鱼后先求证再销售 动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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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7: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汉江雪 报道:随着市民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不少市民一旦遇到稀奇动物,马上就会想到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5日上午,襄樊市汉江上一位渔民请市水产部门人员确认他所捕获的俄罗斯鲟鱼不是保护动物时,才将俄罗斯鲟鱼卖掉。 5日凌晨2时许,一位周姓渔民在市区汉江铁路桥附近江面捕鱼,收网的过程中,他
市水产局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观察后认定,这是条俄罗斯鲟鱼,与我国的中华鲟属同一种鱼类,但俄罗斯鲟鱼并非国家保护动物。据了解,目前在樊城牛首镇等地建立有俄罗斯鲟养殖基地,这条鱼很有可能是从养殖场跑出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