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餐饮新规消费者可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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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8:5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成都讯成都消费者在外用餐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行规”说“不”了。近日,《成都市餐饮行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试行)》开始试行。在该规范中,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两大内容被删除。 成都市消协秘书长高玉川介绍说,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且不符合公平原则。新《规范》删掉相关内容,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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