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公布“权力清单”执法“越界”将受到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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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8:56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统一标准逐项列出行政执法职权,由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最近,湖南省对省直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进行清理审核,并对其中5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向社会进行公布。按照现代法制社会“权力法定”原则,权力边界的明确是依法行政的依据。但是,长期以来,一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按惯例、凭感觉”执法带有一定普遍性。
湖南省审核并公布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就是为了界定“权力边界”不明确的问题。“权力清单”让行政执法主体和公民知晓执法内容有哪些、部门应尽的职责是什么、执法“越界”意味着什么、公民对行政执法有哪些权利义务等。执法主体和“权力清单”的明确还从一个方面增强了执法者的责任意识、公民的监督意识,实现了“阳光执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