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专项资金保护中秋等节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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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23:54 深圳晚报 | |||||||||
我国设专项资金保护中秋等节日 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部分 据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医药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今后将获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从而使中
财政部和文化部日前联合发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由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申报,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通知指出,用于地方的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中国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务院今年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包括518个项目,其中包括中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端午节、春节等,还包括中医诊法、针灸、梁祝传说、景德镇制瓷、茅台酒酿制、昆曲、京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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