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全市打击油品销售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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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1: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工商部门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热点,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打击油品经营企业的欺诈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已督促加油站在加油机显著位置张贴“已添加清净剂”标志,让消费者做到明白消费,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全市油品零售企业(加油站)经营的汽油、柴油中未按规定添加清净剂,仍按照规定价格即93#汽油4.98元/升、0#柴油4.70元/升销售的商业欺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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