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实施尾气排放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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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2:12 东南快报 | |||||||||
记者7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年产量超过500万辆、保有量近3300万辆。
若按计划实施这两项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仅道路车辆就将减少氧化氮排放量180万吨、碳氢化合物220万吨、一氧化碳1600万吨,将给社会带来重大的环境效益。 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相当于欧洲1号、欧洲2号排放法规的国家第一、第二阶段轻型汽车和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使我国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控制水平向前推进了20年。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