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的确定(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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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2:16 舜网-济南日报 | |||||||||
在国徽图案的征集中,政协筹备会虽收到稿件900幅,但征集到的国徽图案与国旗图案相比,不仅数量上悬殊很大,而且在构思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同时,代表们也对未来国徽图案的认识不一致。 经过反复讨论,国徽图案仍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因此,代表们一致同意,国徽图案留待将来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委托中央美术学院成立了国徽设计小组,由张仃、周令钊、钟灵等几位美术家组成。后来,又在清华大学营建系成立了以系主任梁思成为首的国徽设计小组,最后的定稿图,以清华大学设计组的方案为主。 1950年6月20日,全国政协国徽审查组审定了国徽方案。6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审查组所拟定的国徽图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使用办法等。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以后历次宪法均予以确认。(新华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