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矿业权一律要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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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6:25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记者韩洁)记者从财政部获悉,我国今后将进一步深化环境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构建生产要素投入的约束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财政部官员日前表示,当前是推进环境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全面实现环境和资源有偿使用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今后在资源上,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企
要确立并坚决贯彻“先支付费用,后取得排污权”的原则,实现初始排污权有偿取得并建立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 自9月1日起,中国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省、市、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