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地籍和利用现状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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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6: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宇鑫) 再过一个月,北京迄今最大规模的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最终成果——北京地籍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即将出炉。它的完成将使北京的土地管理水平再上台阶,实现了以“图”管地,也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核发,实现以“证”管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开展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
按照北京市总体工作部署,全市14个区县从去年5月起,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完成了全市1.64万平方公里、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数据库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数据化处理和数据库建立等项工作业已进入收尾阶段。 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地区存在较多的集体土地归属不清、土地权利不明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土地调查登记发证是以法定的形式明确土地产权归属,是对土地产权人(使用人)权益最有效的保护,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解决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去年年末,通州区于家务乡农民终于领到了他们盼望已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该乡的5宗权属明确、程序合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和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荣幸地成为全市首批得到“身份证”的农村集体土地。这是本市历史上第一次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也由此正式启动。 近年来,首都农村城市化、工业化的速度逐渐加快,受到现行法律和政策的约束,农民的集体土地目前还不能直接进入土地市场,使其发挥最佳效益,彰显最大价值。随着未来越来越多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对这类土地依法、合理入市流转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政策也将会逐步明确。政府部门计划在年内再为一批具备条件的土地核发“身份证”,并力争至2008年年底,全市80%以上的集体土地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实现以证管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