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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殡葬服务有了准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6:58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婷实习生刘佳)啥条件可以从事殡葬服务行业?近日,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殡葬服务业准入标准”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经营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今后沈阳市将有明确的标准。

  按规定,生产、经营寿衣等殡葬用品店,不允许从事殡仪服务活动,并禁止生产销售烧纸及纸扎制的各种迷信品、木棺、墓碑等土葬用品。

  申请在一、二级马路两侧、党、政、军机关及医院、居民区内生产、销售殡葬用品和殡仪服务中介机构的不予登记注册。同时,从事殡葬礼仪服务,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与工商注册地点相一致,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殡葬经营及服务中介机构必须在审批的指定地点经营、服务,严禁在医院或其他任何地方擅自设立服务点等分支机构。各殡仪服务单位和医疗机构也不允许和殡葬服务中介联办、代办服务项目,设立服务站(点)。

  全市所有殡葬服务行业,都必须使用市级管理统一监制的服务标识。殡葬经营服务(中介)机构挂有的牌匾、服务用车的冠名,以及工作人员的标识、印制的名片等相关资介内容,也必须与营业执照冠名相符。今后丧户寻求丧葬服务,一定要认准全市统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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