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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文物有了“保护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黄键记者朱礼文李世兵)日前,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正式发布实施《黄山风景区文物保护暂行规定》。据了解,该《规定》是黄山风景区首部文物保护方面的专项规定,它的出台,将切实增强黄山文保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黄山古名黟山,唐代时,传说古代轩辕黄帝曾在这里修真炼丹,得道升天,在天宝六年(公元747年),由唐玄宗亲自下令,改名为黄山。黄山以奇松、巧石、云海、温泉“四
绝”名冠天下。黄山的历史文化沉积丰厚,历代遗留的寺庙、亭阁、盘道、古桥和摩崖石刻共200多处,散布在名峰秀水之间。随着游客人数增多,黄山风景区文物保护形势也异常严峻。

  据介绍,《黄山风景区文物保护暂行规定》由博物馆负责起草,景区法制办、规划办、建管办和园林局办公室、各管理区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修订完成。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规定》进行审稿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规定》制定得很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此举对保护黄山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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