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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阶段排放标准机动车明年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54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记者7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我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年产量超过500万辆、保有量近
3300万辆。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若按计划实施这两项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仅道路车辆就将减少氧化氮排放量180万吨、碳氢化合物220万吨、一氧化碳1600万吨,将给社会带来重大的环境效益,并将进一步推动技术升级,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相关产品出口。就每台发动机而言,每实施一个新阶段排放标准,其单机污染物排放量就会降低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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