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收费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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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9:0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李锦清 本报讯 今后,我省将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减轻农民负担。日前,省政府正式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
我省将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严禁向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取土地承包费。严禁截留、克扣农民各项补助款,严禁平调、挪用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向农民收取各项费用,严禁乡村举债办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清欠,严禁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课本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