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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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9:3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福州10月7日电(杨毅涵、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妇联获悉,《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颁布5年来,这个省儿童文化教育、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据福建省妇联调查,到2005年全省儿童受教育程度有较大提高,其中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初中毛入学率达106.56%,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此外,儿童的权益也得到更好的保护。据调查,全省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各级妇联、街道设立了48家青少年援助站,配备专职人员276人。劳动监督部门还严厉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5年来劳动监督部门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案件927件,查处单位使用童工数1100多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