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建言献策蔚然成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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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9:46 云南日报 | |||||||||
近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协商的程序,拓展了政治协商的渠道。 2003年,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省委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意见》。《意见》强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实
坚持协商先于决策的原则,每年省政协全体会议召开之前,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领导都要参加省政协召开的协商会议,听取各界别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两院”报告和有关决定事项的意见。通常,我省在对某一事项作出重大决策,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规章等之前,有关部门都会把相关内容提交到省政协,请省政协组织委员进行充分协商和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省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参加会议召开的小组讨论会、界别联组会等会议,专题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大会发言,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与委员进行面对面的讨论和协商,详细征询各种意见和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建议和其他有关报告中进行充分吸纳,设定合理目标,调整发展思路,安排部署未来工作。 省政协常委会各次会议,围绕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编制、关于构建和谐云南、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开展了专题协商和讨论。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专门组织并带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委员的发言。省政协常委会先后举行了10余次专题协商会,省政协委员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了数百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逐一被省委、省政府收集,大多在决策和制定规划时得到采纳。 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省政协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政治协商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联系委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我省经济、科技、法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族宗教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以多种形式组织了90多次对口协商,对“十一五”教育、科技、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议草案、《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内部审计条例》、《云南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规定》等100多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上千条意见和建议。 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各级政协组织结合改革发展实际,组织对“直过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县域特色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软件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等若干重点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专题调研报告以建议案的形式提交给党委、政府作决策参考,推进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步伐,受到各族各界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点 评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是我们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近年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省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活动方式,为广大政协委员提供参与政治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服务平台,使委员们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本报记者马玉龙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