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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风光带实施物业化管理 游人拍照须经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0:19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0月7日讯 “湘江风光带北段作为公共场所,我去拍结婚照竟然还要获得许可,这是哪门子规定啊。”提起几天前去湘江风光带拍摄婚纱照时的这一插曲,居住在长沙市开福区建湘新村的曾伟感到非常“不爽”。

  曾伟告诉记者,湘江风光带北段的“风帆”风景很美,9月25日,他与新婚妻子在摄影师的引领下高高兴兴地来到“风帆”附近拍摄照片,不料巡查的保安走过来阻止他们,“未
经许可,禁止拍摄。”

  “到公共场所拍摄婚纱照,还要申报,闻所未闻,真是荒唐,也不是人性化服务。”曾伟非常气愤,他认为这是工作人员在有意刁难。

  回应:是有效管理

  带着曾伟的质问,记者来到滨江公园综合治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保安工作的邓昌平告诉记者,不是不允许市民到湘江风光带进行

婚纱拍摄,而是在拍摄前,要向负责湘江风光带北段管理的滨江公园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允许后,方能进行拍摄。

  对于曾伟提出的服务不具“人性化”的说法,这名工作人员显得非常无奈,湘江风光带自2003年10月开放以来,每天人流量达到8—10万人。由于人流量大,过往管理维护不到位,湘江风光带的绿化、亮化等设施一度破坏严重,开福区园林局曾做了一项统计:每年仅湘江风光带北段补栽补种的绿化面积就达到2.3万平方米,“相当于5个足球场,每年的维护费用相当惊人,达到200多万!”

  调查:期待公共

物业管理解难题

  为破解这道难题,今年6月初,开福区园林局在湘江风光带北段引进全新的公共物业管理模式。公共休闲场所实行物业化管理,在全省还是首次。新模式引进之后,规范管理对游人游玩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湘江风光带北段物管顾问刘 晓波向记者解释说,公共物业管理和现在的社区物业管理从运作上来讲,并无多大的区别,它其实是社区物业管理理念的一种延伸,如果说区别的话,居民社区实行物管,是由居民掏钱,而公共休闲场所实行物管则是由政府“买单”。

  与政府过去对公共休闲场所管理最大的不同是,以往的管理,注重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刘 晓波举例说,如果绿化受到损坏,就对绿化进行补栽补种,过往的管理注重维修,而不注重日常的维护。

  部门反应:试点已初步取得成效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现在湘江风光带沿线的流动摊贩少了,亲水平台的茶摊不见了。低保户王芝伏是风光带北段的一名保洁员,“100平方米内只允许发现一个烟头”等作业考核标准,让她工作起来格外认真细致。据了解,无论是园林修剪、设施维护还是安保巡逻,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戴晓金说,“发现问题不过夜”的处理机制让风光带不再出现灯不明、路不平等现象。

  同时,湘江风光带沿线还安装了22个电子眼24小时将拍摄到的画面传输到监控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有了电子眼,不仅可洞察一切违章行为,遇到游人发生意外危险,也可起到紧急呼救作用。

  开福区副区长李光华告诉记者,今年7月,长沙正式实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湘江风光带的管理重任下放至区级政府。开福区率先在湘江风光带北段引入物业管理的新模式,实施精细化“星级管理”,经过近三个月的运行,停车无序、设施维护缺位等城管难题变得迎刃而解,专业化的管理让湘江风光带得到细心呵护。

  作者 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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