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扫除黑金 六年来1700多人被判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1:2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法务部”今天公布自2000年七月至今年八月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74个月成效,根据统计,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贪渎起诉案件计3300多件,起诉人数达8500多人,已判决确定有3000多人,其中,1700多人判决有罪,定罪率为53.6%。 据报道,“法务部”表示,自2000年七月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至今,起诉件
“法务部”说,74个月以来共起诉8519人,其中,高层简任以上公务人员462人、民意代表539人、中层荐任公务人员1548人、基层委任以下公务人员2624人,以及一般民众3346人,而中、高层公务人员和民意代表合计占总起诉人数的29.92%。 调查各地方法院检察署贪渎案件起诉判决情形,“法务部”指出,起诉8519人中,有3040人已判决确定,其中因图利罪判决有罪有164人,以非图利罪判决有罪达1198人,以非贪渎罪判决有罪则是347人,总计判决有罪人数达1709人,定罪率为5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