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 换四个月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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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1:23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 杨某的父亲在长春市亚泰大街附近有一间房照面积为79平方米的平房,属于被拆迁计划之内,按照相关规定应享受近15万元的拆迁补偿。杨家人坚持要出80万元拆迁价格,开发公司经过磋商之后又把拆迁金额提高到35万元,但这个数额还是没有得到杨家人的同意。 双方僵持将近2年,开发公司将杨家情况上报到长春市建委,申请强制拆迁。2006年
本报讯(记者 李杨) 昨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以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 针对此事,长春市城建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永飞说,长春市制定的棚户区拆迁补偿政策,与东北其他城市相比是比较优惠的。有人以为,“靠”的时间越长得到的补偿越多,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作为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应主动与拆迁人或者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接触,对政策不太明白的要问清楚,在补偿问题上不能漫天要价。 宽城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熊齐敏介绍,宽城区今年拆迁工作面临5大难题:一是私搭乱建的多;二是外来租住的多;三是无稳定工作的多;四是孤寡病残老的多;五是法盲多。这五个方面的问题使得做思想工作难度大,拆迁阻力大。 熊副局长说,很多棚户区居民能够理解拆迁改造政策,积极支持配合拆迁工作,也有的居民把无知法盲当资本,把蛮横无赖当能力,拿政策法规当儿戏,不顾法律尊严,多数人无理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给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熊副局长奉劝某些人,应当懂法知法守法,把自己的愿望想法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百姓与法》栏目今日在长春市电视台一套节目9时50分播出《艰难的拆迁》,明日长春第四套节目12时40分重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