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应在长假前 登记好住户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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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4:07 法制晚报 | |||||||||
物业应在长假前 登记好住户信息 据法晚报道,6日下午1时许,天通苑北三区33号楼一五层住户家失火,其家中多数物品被烧毁。经过消防部门和物业核实,该户无人在家。据其邻居介绍,国庆节开始后该户家人就已外出。
笔者以为,这一意外事故警示物业部门,应当在长假来临之前,做好对住户信息的登记工作,特别要记下住户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这样一来,万一在节日期间,有住户家中发生意外情况,相关部门就可以及时与住户联系、反映情况并商议解决措施。比如天通苑的这起火灾发生后,如果物业能及时与住户取得联系,不仅有利于及时向住户反映火灾情况,并可与其商议后,做好其返家前的各项善后工作,也有利于消防部门迅速了解其家中详情,并制定出损失最小的救援方案。王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