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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总部:10日激活全面罢免绿营"立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5:34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8日讯 反贪腐运动总部副总指挥盛治仁今天表示,多数绿营“立委”对陈水扁的贪腐置身事外,提出“立委”罢免案可以逼他们表态,总部将在十月十日回收民众提议罢免反对罢免“总统”案“立委”表格,民众可径上百万人民倒扁网站下载,或至现场填写,预测会有许多选区跨过罢免提议人数门槛。

  反贪腐总部上午在台北市长官邸艺文沙龙召开记者会,公布各选区民主进步党籍“
立委”名单,以及罢免各选区“立委”所需的提议人数及连署人数。反贪腐运动总指挥施明德表示,罢免绿营“立委”就像是一个人为了治疗肺癌,服用抗生素杀死坏细胞,同时也会杀死好细胞。

  施明德说,罢免绿营“立委”是符合有效、责任及公平原则,民进党籍“立委”不让人民复决陳水扁罢免案的机制进场,就应该追究责任,他呼吁民众打电话向绿营“立委”道德劝说,将罢免陈水扁的决定权还给人民。

  盛治仁说,各选区罢免“立委”所需提议人数不同,少者像是基隆市只需五千七百一十四人就可以达到罢免“立委”门槛,多者如桃园县需两万五千两百六十二人,而且一旦“立委”罢免案通过,四年内不得再担任“立法委员”。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立法委员”罢免案的提议人数门槛为被罢免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二以上,选举委员会收到罢免案提议后,应于二十五日内,查对罢免案提议是否符合规定,若合于规定,即函告罢免案领衔人十日内领取连署人名册,三十日内征求连署。

  “立委”罢免案连署超过选举区选举人总数达百分之十三以上,经选举委员会核实连署人数后,宣告罢免案成立,在三十日内举办罢免投票,经原选区选举人二分之一以上投票、二分之一以上有效票同意通过罢免。

  如果罢免案经宣告不成立,原罢免案提议人对同一被罢免人一年内不得再提案罢免。(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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