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聊房屋“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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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6:24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明天上午,市国土房产局物业监管处负责人将率各区建设(住宅)局有关负责人做客本报天天热线,就我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取和追缴工作回答市民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提问。 今年8月1日,深圳停滞了12年之久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取工作重新启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全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清缴工作由市国土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面向开发商收取,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大中修、更新及改造。它是房屋维修基金中的一部分,习惯上被称为房屋“养老金”。另一部分称为本体维修基金,它从业主每月缴纳的管理费中扣留。据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个多月来,深圳房屋“养老金”的清缴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但仍有部分开发商持抵触情绪。为此,该局特别派出物业处有关负责人并召集各区负责追缴工作的建设(住宅)局相关负责人,前来本报接听天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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