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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省直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分校的收费纳入财政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8:36 云南日报

  新华社郑州10月8日电河南省直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分校收取的择校费、住宿费等今后不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必须上缴省财政部门管理。

  据《河南商报》报道,河南省财政厅日前已发出通知,将省直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分校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据了解,这些收费项目包括义务教育学杂费、择校费、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借读费、幼儿园收费等,都必须统一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和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所收取的资金必须全额上缴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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