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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20:11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徐京跃 田雨)中国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部署在全国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配置社区民警,在农村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1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决定》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指导思想、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警务区和配置警力、警务室建设、社区和驻村民警的配备条件和最低工作年限、管理监督考核、政治和经济待遇、加强对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的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对建立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决定》要求,市、县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辖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配置警力。在城市,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在农村,可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以实行一区多警。

  《决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在城区和县城镇,应当依托社区设立警务室,使社区警务室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尽可能与社区居委会相邻。在农村,原则上一个警务区设立一个警务室。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可以通过一个个社区、村庄治安秩序的稳定,带动和促进城市、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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