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立法预防“家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1:01 新华网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这也是吉林省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问题设立的条例法规。据了解,从2003年到2005年,吉林省妇联收到的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件多达2943件,占婚姻家庭上访案件的17%左右。

  (记者褚晓亮、姚湜)据新华社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