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现分期首付楼盘 30%首付半年内分期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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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41 上海青年报 | |||||||||
记者昨天获悉,继去年以来各大开发商开始以垫资等形式推变相的一成首付、零首付等超低首付之后,近期,上海首度出现了分期首付售楼模式,“一套150万的房子只需第一次付10万就可签订预售合同,其余首付款可在半年内分期付清”。 昨日记者从新湖明珠城售楼处获悉,从10月9日开始到10月底,购买该楼盘的购房者支付第一笔10万元房款后,就可以签订预售合同,其他首付款可在2007年3月1日前按月等额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风行一时的“超低首付”,往往是开发商帮助购房者先垫资, 然后和银行达成相关协议。而此次出现的则是首付分期付款,第一次付10万元就可以签订预售合同,不过需要在五个月内付清30%购房款后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记者找到了新湖明珠城的相关负责人,但该人士更愿意把这种模式称之为“储蓄式”购房,原因在于“此次推出的400多套房预计于2007年年底交房,支付首付到拿到房屋有一定的时间差。”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湖明珠城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能够一个月销售近百套,但目前只能勉强维持一天销售一套的局面。而和新湖明珠城一样,上海新房市场异常冷淡,就是在“金九银十”期间,更多的楼盘依旧滞销。如何破局成为了各大开发商的重大课题。 上海联业律师行许海波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打出的“分期首付”现象,主要是为了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但购房者在保证分期付出全部30%的首付后,是否能顺利获得银行70%的贷款,如遇意外如何处置,应该在和开发商的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来源:青年报 作者:江敏 相关报道:上海市中心房价坚挺 国庆期间成交量放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