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让学生统一买校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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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琦)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重点抓好五方面监管工作 一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
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 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必须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同时要开通价格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各区县除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含教辅材料)及招投标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收取课本费、按规定收取寄宿学生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不再收取课本费。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乡村基层组织、学校或向农民、学生摊派报刊。乡村基层组织、学校也不得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不得代扣代缴订阅费。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因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地方和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