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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在19个区(县)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6:0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10月10日消息(记者杨静)记者今天(10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上海市拟在19个区(县)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方便结婚对象开展婚检,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率。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的婚前检查均由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由于婚检点与婚姻登记处位置相距远近不一,尽管上海市实行婚检免费,政府“买单”,但婚检的不方便
,也影响了婚检率的提高。为提高人口质量,降低出生缺陷,上海市卫生局在民政等相关委办局的支持下,经过研究,专题拟文下发了《关于妇幼保健机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执业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每个区(县)设置一个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设置地点原则上应在婚姻登记处内;如婚姻登记处内无条件设置,应在距离婚姻登记处200米内择址,以方便婚姻登记对象婚检,享受“一门式”服务。

  为加强婚检工作的管理,确保婚检质量,上海市卫生局在《通知》中还对婚检设置机构、婚检内容制订了明确规范:

  一、经许可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妇幼保健机构,如需在机构外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每个婚检设置点至少配备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女婚检医师、主诊医师和合格检验人员各1名。

  三、婚检设置机构必须配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候诊室(宣教)室:配有与婚检量相适应的候诊椅、影像设备及宣传资料。女婚检室:应有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用具、手套、臀垫、化验用品、器械桌、立灯等妇科检查设备。男婚检室:应有诊查床、手套、化验用品、器械桌等男科检查完善配置的设备等。检验室: 具有分光光度计、显微镜、水浴箱、离心机、冰箱等所需仪器设备。

  四、妇幼保健机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执业内容仅限于《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免费婚检基本项目:婚前保健咨询、婚前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梅毒筛查(RPR)、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乙肝表面抗原(HBsAg)、结核病筛查。不得开展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五、各外设执业点医学保健服务对象仅限于已经领取“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的婚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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