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称起诉春运涨价违法案有五成胜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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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6:16 新民网 | |||||||||
资料图片:郝劲松。来源:新京报 郝劲松买到的涨价车票 郝劲松诉讼答辩状 核心提示:11日,法律硕士郝劲松状告春运涨价程序违法一案开庭。郝要求赔偿损失0.5元,法院未做出判决。 【新民网·独家稿件】11日上午,法律硕士郝劲松状告2006年春运涨价程序违法一案在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做出判决,案件将待下次开庭继续审理。新民网在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采访原告方郝劲松,他表示,目前预计有五成胜诉的可能性。
上午9点,案件在北京市中院21法庭开审。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及本案第三人北京铁路局在2006年春运涨价程序违法,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的涨价行为违法,赔偿损失0.5元。双方各自陈诉立场,列举证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未做出宣判,将进行下一次庭审。下次庭审时间未定。 郝劲松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针对此次诉讼表示:“目前预计胜诉可能性为50%。” 案情链接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了当天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一张,票价比以前的1.5元上涨了5角钱,涨幅高达33%,经询问后得知车票涨价是依据铁道部的“通知”。郝劲松认为铁道部春运票价涨价只是在2002年举行过一次听证会,铁道部门在作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还应召开听证会,况且7095次列车票价涨幅超过了铁道部规定的20%。于是郝劲松将铁道部和第三人北京铁路局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的涨价行为违法,赔偿损失0.5元。 北京市一中院于今年5月10日裁定不受理此案,不服裁定的郝劲松随后上诉至北京市高院。郝劲松随后上诉至北京市高院。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铁道部反应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针对郝的诉讼,9月11日铁道部有关人员解释,2002年1月,原国家计委在北京主持了铁路春运票价浮动价格听证会,公布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公告,决定对春运期间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在客流高峰期票价适当上浮,具体浮动时间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006年提价正是根据这一公告执行的,铁道部的行为没有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