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5方面部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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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8:59 中国新闻网 | |||||||||
十月十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语牌鲜艳醒目。本月八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将社会问题纳入决策讨论内容。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电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一日通过公报,对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以下五方面具体部署: 一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三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 四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 五要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完)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