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管协管员受贿徇私 主管副局长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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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20:39 生活报 | |||||||||
本报讯 “由于协管员在管理张贴小广告问题时牟取私利,导致主管局长被免职,这在城管局历史上是没有的。”10日,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于永林接受采访时称。 据了解,牡丹江市城管局阳明分局协管员刘峰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开锁业主李某100元钱后,许诺不清理他张贴的小广告。刘峰在帮助暗访记者联系其他分局协管员时,提出
据城管分局副局长王占国介绍,因为亲人病故,9月3日他去了大连。等他回到牡丹江时,突然接到了被免职的通知。他承认,此事对自己具有非常大的警示作用。 “希望能够引以为戒,把坏事变好事。”于永林说,局党组已经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执法队伍专项整顿教育活动,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姜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