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陕西铜川取消“不足4方按4方收费”用水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6:2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陈有谋)记者昨日从铜川市自来水公司获悉,铜川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取消居民用水“不足4方按4方收费”的规定,代之以按实际用水量收费。

  铜川市1993年6月23日出台的《城市自来水供用管理办法》规定,用户分表只作用户内部计量,总表和分表发生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行解决。用户水表用水数不到最低用水量时,按水表最小流量计费。市民家庭用的水表口径一般为15毫米,即每月规定最低用水量为4方。
近年来,随着中央提出创建节约型社会,居民节约意识越来越强,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铜川用水管理办法遭到居民普遍质疑,纷纷呼吁修改旧办法。今年1月15日,本报以铜川“用水规定让人不解,旧规定鼓励市民浪费”为题,反映了居民这一呼声。

  群众呼声引起铜川市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的重视,认为原供水管理规定的确不符合节约原则,并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多次调研并经市政府同意,不久前决定暂停执行原城市自来水供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取消居民用水不足4方按4方收费的规定。该局要求各供水单位对直接收费的居民用户和用水单位,
物业管理
部门对辖区居民用户均按实际流量计量收费。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