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1-9月发生17万起火灾死亡118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9: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2日电 中国公安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今年1至9月份全国火灾形势,据统计,1至9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173472起,死亡1184人,受伤1109人,直接财产损失5.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0.1%,死人下降34.1%,伤人下降38.4%,损失下降45.6%。

  一、全国1至9月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伤亡、损失明显减少,但9月份火灾亡人数上
升幅度较大。

  9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13528起,死亡117人,受伤86人,直接财产损失456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伤人和损失分别下降2.3%、55%和47.5%,死人上升30%。其中,特大火灾2起,死亡1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6.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1起,死人增加12人,伤人增加2人,损失减少498.3万元;重大火灾13起,死亡39人,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40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3起,死人增加32人,伤人增加2人,损失减少55.7万元。

  二、特大及重大火灾起数减少,群死群伤火灾与去年同期持平。

  1至9月,全国共发生特大火灾16起,死亡39人,受伤13人,直接财产损失583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损失上升6.3%外,起数、死人和伤人分别下降20%、45.8%和66.7%;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3起,死亡38人,受伤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持平,死人减少17人,伤人减少27人。重大火灾136起,死亡216人,受伤58人,直接财产损失596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26.1%、19.7%、33.3%和23.9%。

  三、东部和东北地区在全国火灾中比重偏大,西部地区火灾次数有所增加。

  从火灾的地域分布看,东部和东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等13个省、市)火灾总量偏大,共发生火灾99560起、占全国的57.4%,死亡665人、占全国的56.2%,受伤570人、占全国的51.4%,直接财产损失27279.6万元、占全国的48%。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市、区)共发生火灾44602起,死亡370人,受伤379人,直接财产损失17245.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9.6%,死人、伤人和损失分别下降34.3%、34.9%和39.3%。

  四、城市火灾略有上升,农村火灾仍占较大比重。

  1至9月,城市共发生火灾40444起,死亡362人,受伤448人,直接财产损失1943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起数上升1.3%外,死人、伤人和损失分别下降37.7%、38.4%和17.6%。农村共发生火灾55506起,死亡811人,受伤617人,直接财产损失29266.6万元,虽然四项数字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0.2%、31.3%、39.3%和23.4%,但分别占城乡火灾总数的56.5%、68.5%、55.6%和54.2%。

  五、亡人火灾多发生在村民、居民住宅,且死亡人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

  1至9月,全国火灾共造成1184人死亡,其中村民、居民住宅死亡人数最多,共858人,占总数的72.5%;其次是人员密集场所137人,占11.6%;生产车间76人,占6.4%;其余依次为:仓库堆场20人、易燃易爆场所和交通工具各15人、办公场所9人、其他场所54人。从各地上报的亡人火灾情况看,火灾死亡人员中60%以上为外来务工人员、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

  六、企业火灾降幅明显,但个体私营企业火灾占较大比重。

  1至9月,各类企业共发生火灾16902起,死亡200人,受伤395人,直接财产损失2487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14.7%、32.7%、38.4%和18.6%。其中,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火灾共13668起,死亡175人,受伤317人,直接财产损失16845.7万元,分别占企业火灾总数的80.9%、87.5%、80.3%和67.7%。发生火灾的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大多为小作坊、小饭店、小门面和家庭式工厂,其中尤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居多。

  七、亡人及重特大火灾多发生在夜间至凌晨。

  从火灾的时段分布情况看,1至9月份,发生在22时至6时的火灾共造成583人死亡,占总数的49.2%;其中2时至4时的死亡人数最多,共182人。重特大火灾也多发生在22时至6时,据统计,这一时段共发生重特大火灾77起,占总数的50.7%;其中2时至4时最多,共24起。

  八、用火、用电不慎,吸烟,违章操作和玩火等人为因素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1至9月份,在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的98199起火灾中,因用火不慎引起的有30050起,占30.8%;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起的23402起,占24%;吸烟7019起,占7.2%;违章操作3748起,占3.8%;玩火6179起,占6.3%。(消宣)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